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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给大猫当奶妈第120节

他可从来没刻意教过这个,想必小朋友是听到了别人喊他,自行理解了含义后,又活学活用了出来。

很难形容纳尔森此刻的心情。

他此番横跨大洋,千里迢迢来到草原,初衷是想给自己的毕业论文积累素材。

动物行为学这门学科已经蓬勃发展了几个世纪,归根到底,研究方法无非是两种:其一是人为控制条件做实验,其二是在自然条件下进行观察研究。

他本身就不是思维特别活跃的天才学者,能想出的实验议题早就被无数前人学者咀嚼得烂熟通透,导师委婉地告诉他,再没有突破,他的毕业大概率要无限延期了。无奈,他只能放下实验室研究,转从另一种途径寻找出路。

结果刚到草原,他就从当地的一个民间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那里了解到,某个刚建起来的新据点捡到了一个由野犬养大的野孩子。那孩子粗鲁且野蛮,不会说话,喜食生肉,敌视着靠近自己的所有人。

因为男孩有着标准的欧洲人长相,不会是无意走失的当地居民的孩子,动保组织总部曾想把他接走,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公告为他寻找父母,但当事人拒不合作,吭哧吭哧往专程过来接他的人胳膊上盖了几个牙印,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纳尔森读了这么多年书,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接触到传说中的‘兽孩’,自然不可能放过难得的机会,立刻启程到据点拜访,一睹为快。

等真正见到面了,他才发现,男孩名义上说是被野犬抚养的兽孩,实际上有诸多不合理之处。

首先,野犬用四条腿走路,人类婴孩如果从小跟它们一起长大,理应会有样学样,四肢着地行走,长此以往,手脚关节多少会变形,着地部位比如膝盖和手腕会磨出坚硬的老茧。可丹的关节都很正常,只有膝盖上长了一层薄茧,并且他能够以直立形态站立,乃至慢慢走上几步。

其次,野犬是高度社会化的族群,每只野犬都热衷于社交,它们会互相舔吻面颊、说悄悄话、结伴追逐玩耍。可丹更喜欢独自待着,或发呆或睡觉,偶尔自言自语般地叫上几声,不屑于与负责照料他饮食起居的成年人互动。

最重要的一点,丹会使用双手。

动物们也会利用自己的前肢做些除了行走奔跑之外的工作,比如攻击和自卫、挖掘、清洁自身、乃至固定食物,不过这些都是很初级的事项,结构最简陋的蹄子都可以完成。

丹能做的远不止这些,他懂得如何分开运用手指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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